广州校区教工宿舍区业主:
经学校研究决定,自2021年12月1日起,教工宿舍区新增“住改商”原则上要按以下程序办理手续:
1.由业主向学校后勤处提出书面申请,内容包括经营内容、装修改造方案、经营范围等,由后勤处会同保卫处、基建处、法制办、宣传部、校工会等部门研究后出具审查意见。
2.学校同意后,由申请人依法依规办理《营业执照》及相关经营许可证明,《营业执照》等正本应当悬挂于经营场所服务台墙上,校园监督电话张贴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
3.申请人在开业前,将《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法人身份证等复印件、工作人员名册等材料报后勤处备案,后勤处及时反馈给保卫等部门。
对不配合完成校内报备手续、无证无照经营的商铺、因经营不规范等被通报批评、以及整改不及时不积极不落实等情形的商铺,学校视工作需要对其工作人员实施进校管制。
特此通知。
后勤处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