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财经大学小额工程编审工程预算、标底咨询单位
招标公告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广东财经大学小额工程编审工程预算、标底咨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项目进行招标,选定造价咨询单位。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人:广东财经大学
二、项目名称:广东财经大学小额工程编审工程预算、标底咨询
三、项目地点:广东财经大学广州校区、佛山三水校区食堂
四、项目概况:
1、招标内容:小额工程编审工程预算、工程量清单、标底咨询;
2、本项目工程造价一年累计约600万元(单个项目预算不超过100万元);
3、服务期限: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相关部门核发的合法经营证照;
2、须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在广州市已建立诚信档案,并可提供在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的档案信息。
4、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编审依据:
1、选用定额:根据具体工程套用相应定额;
2、材料价格执行文件:根据具体工程执行相应文件;
3、取费执行文件:根据具体工程执行相应文件;
4、预算包干费按:施工合同执行。
七、采购人提供下列相关文件资料给中标人:
1、工程施工(竣工)图纸(如有);
2、现场测量;
3、用户需求书。
八、工程量清单及预算编制要求:
1、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收集相关数据资料后开始实施。中标人按采购人提供所需资料并由中标人签收后,20万元以上的项目(含20万元)10个日历天内完成,20万元以下的项目5个日历天内完成,但不包括与有关单位核对时间。若采购人提出修改意见,中标人应积极配合,并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完成修改;
2、中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委托业务,每逾期一天,中标人按委托服务费的3%向采购人偿付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工程项目委托咨询服务费总额。
九、报价及结算方式:
1、报价方式:
(1)单独编制工程量清单,最高限价为该项目税前工程预算造价的3‰;
(2)单独编制工程预算造价清单,最高限价为该项目税前工程预算造价的1.8‰;
(3)造价咨询费不足2000元按2000元计取。
以上费用已包含编制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造价及编制过程中产生的外出劳务费、交通差旅、餐费、税金等相关费用。
2、结算方式:以每单项目单独结算,中标人按采购人要求完成委托业务,提供正式出稿的工程量清单及预算后,待该项目实施完结,中标人按采购人通知期限,提交咨询服务费的书面申请及发票,采购人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该项目咨询服务费。
十、 投标时提供资料及要求
1、本项目报名和投标同时进行;
2、报名要求: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投标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投标报名(留联系电话、邮箱)。
3、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提交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必须凭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
(2)提交投标人报价文件(格式如下);
序号
项目内容
报价费率千分比(单位:千分比)
备注
1
单独编制工程量清单
‰
2
单独编制工程预算造价清单
‰
合计
‰
签字 盖章
(3)提供在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的档案信息(至少包含基本信息、处罚情况,异常信息)截图并加盖公章。
(4)投标时请将投标资料用信封装袋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
十一、评标原则:符合资质要求的有效报价中,费率最低的两家为中标人。
十二、公告发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1.公告发布时间:2018年12月7日-12月13日
报名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8年12月11日至12月13日,上午9:00-12:00
下午 14:00-16:3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3日15:00
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3日15:30 2、报名地点:广州市海珠区仑头路21号广东财经大学后勤处405室
3、在规定的时间内,投标人必须按第十条要求递交投标资料。
十三、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万老师 雷老师 成老师
联系电话:020-84096609 84095568
传 真:020-84096986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仑头路21号
广东财经大学
2018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