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规章制度
后勤事务管理科工作规程
时间:2010-12-28浏览次数:339 分类:规章制度

一、后勤保障类设备报修程序

后勤保障类设备维修项目(空调、电风扇、家具、饮水机、热水器、电梯、智能电控系统、热水系统等)具体报修工作流程如下:

1. 申报单位必须如实详尽填写《广东商学院后勤保障设备维修申请表》{可从广东商学院后勤处网页上下载}的第一项表格,并有部门负责人签名、盖章;

2. 申报单位将填好的《广东商学院后勤保障类设备维申

请表》报送到后勤处事务科;

3.后勤处受理后将及时联系厂家或商家派员上门检测、维修;

4.申报单位在设备维修好后如实详尽填写《广东商学院后勤保障类设备维修申请表》的第三项表格,并有验收人签名后交给维修人员;

5. 维修人员将广东商学院后勤保障类设备维修申请表》交回事务科结算、存档,我处根据有关单位的意见或建议,将更好为广大师生服务。

报修地址:校医院大楼506室

联系电话:84066557(陈老师)

            广东商学院后勤保障类设备维修申请表

附件:广东商学院后勤保障类设备维修申请表

                         后勤保障类设备维修业务流程图

 

二、零星工程业务操作规程(3千元以上维修及新建项目)

1、综合科受理使用单位使用需求书,并提出工程项目造价估。

2、综合科报处领导审批(不同意实施则退回使用单位)。

3、事务科会同使用单位进行现场勘查。

4、事务科委外编制工程预算。

13千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由事务科委托合作施工单位编制预算。

2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由事务科委托专业咨询公设计图纸、编制预算及材料清单。

5、综合科进行预算审核(3万元以上工程项目要报审计处审核)。

6、工程立项审批程序:

13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报分管副处长审批;

2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报处长审批;

3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报校领导审批。

7、确定施工单位的审批程序

(1)3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事务科在合作单位中选定施工单位,报分管的副处领长审批。

(2)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事务科在合作单位中按照“轮换制”办法确定施工单位,报处长审批。

(3)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综合科组织在合作单位中按照“平均值法”确定施工单位,报后勤处办公会通过后报分管的校领导审批。

(4)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报送学校招投标中心组织招标。

(5)3千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特殊工程项目(合作单位没能力承担实施的),由后勤处办公会另指定施工单位后报分管的校领导审批。

8、工程实施程序

13千元以下的新增项目由维修中心实施。

23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后勤处签订施工责任书后由事务科组织实施。

32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报学校签订施工合同后由事务科组织施工。

3)事务科组织施工单位进场开工,派员施工现场管理,办理工程现场签证等施工手续。

9、工程验收程序

 (1)建设单位出具工程验收申请函、验收表、竣工报告或竣工图、施工签证单及工程结算书等验收材料。

 (2)事务科收集工程立项批文、施工合同(或施工责任书)、设计图、预算书及材料清单等资料。

 (33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由事务科组织综合科、使用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验收。

 (42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由事务科组织学校审计、财务、监察、资产、基建、保卫等相关部门及使用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进行验收。

10、工程审核程序

 (13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交综合科终审。

 (22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由综合科初审后送审计处终审。

11、工程款支付及结算程序

1)按合同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及结算款。

2)由施工单位出具请款书、合同,报学校审批。

3)由事务科办理工程款支付及结算报账手续。

 

4)将工程验收、结算资料移交综合科存档。

零星工程业务流程图

 

附件:后勤事务管理科工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