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我处于11月10日发布的《关于报名广东财经大学广州校区装修修缮工程推荐供应商资格的公告》第三条、推荐供应商的确定方式中第2点“1万元(含1万元)—20万元(不含20万元)的小额工程由采购小组推荐1家供应商,报学校采购与招投标中心,采取议价方式,根据供应商报价响应情况确定成交。”和第3点“20万元(含20万元)-100万元(不含100万元)的小额工程由采购小组推荐3家供应商,报学校采购与招投标中心,采取竞价方式,与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系统随机抽取3家供应商共同参与竞价,报价最低原则成交。”
因表达的内容不够明确,现对以上内容修改如下:
第2点:1万元(含1万元)—20万元(不含20万元)的小额工程由采购小组就每个工程项目在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中推荐1家供应商,报学校采购与招投标中心,采取议价方式,根据供应商报价响应情况确定成交。
第3点:20万元(含20万元)-100万元(不含100万元)的小额工程由采购小组就每个工程项目在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中推荐3家供应商,报学校采购与招投标中心,采取竞价方式,与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系统随机抽取3家供应商共同参与竞价,报价最低原则成交。”
特此说明。
后勤处
2021年11月12日